根据工作需要,雷山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辅警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明确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在雷山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雷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辅警人员41名,其中男性31名、女性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雷山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人员)。
8.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9.身高要求:男生≥168cm,女生(职位0302 ≥162cm、职位0402 ≥158cm);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8:30至12月17日17:30时止。
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雷山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政工室。
报名资料:1.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4.报考人员是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遗属的,提供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5.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6.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报考费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量测身高:量测身高现场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报考人员签字确认,报考人员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量测本人及他人身高有异议的,须在量测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并进行现场复测一次,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身高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0855-3332244)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详见雷山县人民政府网。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雷山县人民政府网。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
四、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若同一职位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由雷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服从岗位调剂,聘期内不得兼职。
六、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待遇:月基本工资约3000元、绩效工资约780元,应发工资合计约为378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雷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咨询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5-3332244?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
0855-3331317?雷山县公安局机关纪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
八、未尽事宜由雷山县公安局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雷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组、雷山县公安局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雷山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