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4年度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是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外援助项目监督评估的技术支持、对外援助项目评估组织实施及指标体系建设、政策性分析研究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
(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球发展促进中心是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举办全球共享发展行动论坛,建设运营全球发展项目库、资金库,配合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开展相关国际发展融资和交流合作、宣传宣介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5个岗位、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4年10月28日前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sydwgkzp.cn/)注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逐项填写报名表,要求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户口本变更页(如有);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专业技术职称及任职资格证书等,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用人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等将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网站(www.cidca.gov.cn)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递补后比例仍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网站和电话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含)。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环节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六)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2. 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将在我署及中心官方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并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010-85315311、85321224
全球发展促进中心:010-85310141
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人事司:010-86601834、1835
国际发展合作署人事司
2024年10月18日